如何辨別敵基督者

面對著如此這般的靈界狂濫,使徒們毅然奮起,在源於同一應許的聖靈之下,為了保全「獨一的教會」,而立下福音真理(大水洗禮、洗腳禮、聖餐禮、聖靈、安息日)的辨證原則,以及靈的試驗法則。

(1)福音真理的辨證原則

a.保羅所立下的絕對原則

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。那並不是福音,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(加一6-9)。

b.主的肉身弟弟猶大所立下的一次原則

親愛的弟兄啊,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,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,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,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(猶3)。

c.以「聖經」為最後的絕對標準

當今而論,一切的道理,無論是推理而得的,或是有所靈感的,全部以《聖經》的話為最後的絕對真理標準。

(2)靈的試驗法則

a.彼得法:「與我們一樣」的經驗法── 靈統

此法可謂為「經驗法」,此法是以「正統」為首要原則,也就是在正統中的「靈統原則」。在聖靈全然的帶領之下,新約的普世性福音,正達到突破猶太人千年來種族籓籬的臨界點,在「那些奉割禮的門徒」層層疊疊的重壓之下,彼得在聖靈的帶領之下,以此法突破重重迷障。

此法的前因是這樣的:「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,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。那些奉割禮、和彼得同來的信徒,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,就都希奇;因聽見他們說方言,稱讚神為大。於是彼得說:『這些人既受了聖靈,與我們一樣,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?』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。」(徒十44-48)

事後,這項源自於主耶穌的聖工,不但得不到耶路撒冷門徒們的肯定,反而那位本為使徒之首的彼得竟也遭受責難,在眾人爭辯之時,彼得適時地用了此法:「我一開講,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,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。

我就想起主的話說:『約翰是用水施洗,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。』神既然給他們恩賜,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;我是誰,能攔阻神呢!眾人聽見這話,就不言語了,只歸榮耀給神,說:『這樣看來,神也賜恩給外邦人,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。』」(徒十一15-17)

辨證的方法:是否「與我們一樣」?

親身體驗論:這裡的親身體驗並不是個人的個別體驗,這是「我們」的體驗,是從神而來,有共同性與正統性的「一體性」體驗,這絕非個人秘方式的特殊體驗,甚或獨家的辨識法寶。

b.約翰壹式:標準法/真理原則;真理辨識法(是否合乎真理?)──道統

第一世紀之末,在謬妄之靈指使之下,夾雜著哲思的神學理論潛入教會,本是純淨的教會,在靈界的辨識上也罩上了五里霧,面對似是而非,似真又假靈的工作,使徒約翰提出了此項靈界真理辨識法,現在恭錄此法於下:

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,就是出於神的;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。凡靈不認耶穌,就不是出於神;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。

你們從前聽見祂要來,現在已經在世上了。小子們哪,你們是屬神的,並且勝了他們;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。他們是屬世界的,所以論世界的事、世人也聽從他們。我們是屬神的,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,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。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(約壹四1-6)。

辨證方法:是否「聽從我們」?所相信的真理是否與我們一樣?

c.約翰貳式:合一法/一體原則;組織識別法(是否聽從教會?)──教會體制系統

此法的主要經文為「約壹二18-22」:

小子們哪,如今是末時了。你們曾聽見說,那敵基督的要來;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,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。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,卻不是屬我們的;若是屬我們的,就必仍舊與我們『同在』;他們出去,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。

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,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。我寫信給你們,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,正是因你們知道,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。誰是說謊話的呢?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?不認父與子的,這就是敵基督的。

辨證方法:是否「從我們中間出去」?

體制正統的一致性,同靈間要和諧、同心、有一體感。

OGNT 約翰壹書2:19 ἐξ ἡμῶν ἐξῆλθαν ἀλλ᾽ οὐκ ἦσαν ἐξ ἡμῶν εἰ γὰρ ἐξ ἡμῶν ἦσαν 『μεμενήκεισαν 』ἂν μεθ᾽ ἡμῶν ἀλλ᾽ ἵνα φανερωθῶσιν ὅτι οὐκ εἰσὶν πάντες ἐξ ἡμῶν
『同在μεμενήκεισαν』一詞,的希臘文時態使用上用著過去完成式來表達。
過去完成時態(pluperfect, 或稱past perfect, 簡稱: 過完): 指動作在過去某一時間定點(point of time)前的一段時間內, 完成的過程及所造成的結果. 與現在完成時態(perfect tense)相比, 過去完成時態指的是一段更早的過去,而在約翰壹書中的使用,是強調在過去某個時段裡、持續存在的結果/狀態,說明了若是屬我們,就必持續的與我們同在。

其他輔佐經文:林前三7-5;雅三13-18